

师生“同餐同菜同价”是校餐管理的好办法
通讯员 胡建兵
近期广东珠海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市直属学校食堂自5月起,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开放,原则上不得设立教职工食堂,做到“同样的饭菜、同样的质量、同样的价格”,受到多方关注和好评。(5月22日《南方日报》)
校园食品安全一直倍受关注,它涉及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如何让学生们在学校用餐既吃得饱,又吃得健康有营养,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目前,很多地方的学校主要采用食堂供餐等模式。由于供餐形式没有统一标准和管理模式,很多地方中小学校供餐企业良莠不齐,饭菜质量不高、价格偏高等问题相当突出,从而引发了很多争议。
2019年,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从陪餐到同餐再到“同餐同质同价”,反映学校食堂陪餐制度的升级。
珠海市教育局要求市直属学校食堂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开放,原则上不得设立教职工食堂。也就是说,师生必须“同餐同菜同价”,这是一个有益的尝试。老师和学生们一起用餐,可以让学生和学生家长对食堂的饭菜安全问题稍微放心一些,等于把学生餐的安全与否,有没有营养等全部托付给了学校领导和老师。一方面,校长、老师们天天与学生一起用餐,就可以知道食堂的饭菜好不好,有没有营养,价格高不高,质量好不好?另一方面,校长和老师们陪学生用餐,至少让供餐单位不敢胡来。如果质量不好,校领导完全可以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后,按照“退出机制”变更供餐单位。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校长和老师们与学生一起用餐时,可以听到学生们对食堂饭菜好差的评价,听取学生们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供餐单位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师生“同餐同菜同价”,可以督促学校必须真正负起应该负的责任来。食堂饭菜是否安全,关键在于采购环节。食材有没有残留农药、有没有营养等,外表上是看不出来的,也是尝不出来的,除非食物里面残留的毒素比较高,出现了食物中毒状况才能被发现。因此,学校在师生“同餐同菜同价”的同时,必须做好供餐单位的招标关,选择一些负责任的供餐单位。同时,对学校食堂的食物,应该定点采购,便于对食物来源进行追溯。
当然,学校食堂是否安全,饭菜是否有足够的营养,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可以彻底解决的,也不是靠校长、老师与学生“同餐同菜同价”就能解决的,而是应该发挥全社会力量。对于学校食堂食物原料的采购,应该由政府出面,组织公开的招投标,在严格把握食材企业安全标准的前提下,选择实力强、管理规范的食材供应商,并由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对其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同时各学校要加大学生餐费的管理,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真正落实“学校食堂非营利”的性质,确保每一分钱都真正用到师生身上。
采购食材交学校食堂时必须过秤验收,做到发票记载品名、数量与实物相符,发票记载的内容须有品名、单价、数量、金额、产地等,还须有供货商的签名和指模。同时建立定点采购制度,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提货时严把质量关。另外,要让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真正发挥作用,充分听取他们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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