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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
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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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县人社局印发通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日前,记者在县人力资源市场看到,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相关发放政策。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张志告诉记者,申请失业(补助)金的条件,其一是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二是2020年3月份至12月份期间,新增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下的可以申请领取。
据了解,失业申领的条件不同,发放的标准也是不同的。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1000元每月标准执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保险金参保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含1年),按照1000元/月标准执行;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按照600元/月标准执行。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居民申请失业补助金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平台网上申请(或)带着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人力资源市场6号窗口现场办理。
融媒体记者 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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